第一章 總則
第一條 專家委員會是中國質(zhì)量協(xié)會可靠性推進工作委員會(以下簡稱工作委員會)下屬的專業(yè)技術委員會。專家委員會負責為工作委員會的決策提供咨詢參謀,同時為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提供技術支持。
第二條 專家委員會的一切活動必須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和法規(guī),遵循工作委員會章程并對工作委員會負責。
第三條 專家委員會應結(jié)合我國實際,開展可靠性有關的學術研究、教育培訓、技術咨詢及其他相關工作,推動我國可靠性管理的發(fā)展。
第二章 組織機構
第四條 專家委員會設主任委員一名、副主任委員二名。專家委員會的日常事務由工作委員會辦公室溝通協(xié)調(diào)。
第五條 專家委員會成員的聘任和增補程序:
(一) 有關單位或個人本著自愿的原則向?qū)<椅瘑T會推薦或自薦申請;
(二) 專家委員會通過表決形式?jīng)Q定申請人的專家委員會成員的資格,獲得專家資格至少需要全體專家委員的半數(shù)同意
(三) 由工作委員會頒發(fā)專家委員聘任證書。
第六條 專家委員會主任委員聘任程序:
(一) 專家委員會主任委員由工作委員會主任提名,全體專家委員會議討論通過;
(二) 經(jīng)工作委員會審議通過后,由工作委員會主任簽發(fā)聘任證書;
第七條 專家委員會成員應具備以下條件:
(一) 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,熱愛質(zhì)量事業(yè),做事認真、負責,具有奉獻精神;
(二) 在可靠性專業(yè)領域有較深造詣;
(三) 具有高級專業(yè)技術職稱或碩士以上學位;
(四) 具備二年以上可靠性工程研究、培訓、咨詢或?qū)嵺`工作經(jīng)驗。
第八條 專家委員會成員采用聘任制,任期三年。
第九條 專家委員不代表任何組織,完全屬于個人行為。為體現(xiàn)客觀、公正性,專家委員會成員不再擔任工作委員會委員。
第三章 任務及要求
第十條 專家委員會的主要任務:
(一) 為可靠性推進工作提供具有建設性的意見;
(二) 接受委員會委托,參與組織可靠性教材的編寫工作;
(三) 接受委員會委托,參與組織可靠性項目評審;
(四) 接受委員會委托,承擔可靠性有關的學術研究課題;
(五) 參與組織國內(nèi)、國際間的學術交流活動;
(六) 工作委員會委派的其他任務。
第十一條 專家委員會成員應積極接受并按時完成專家委員會委派的各項任務,并注意做好有關保密工作。
第四章 報酬
第十二條 專家委員會成員兼職不兼薪。按要求完成工作委員會委托任務的,可按貢獻大小和有關規(guī)定獲取相應報酬。
第五章 其它
第十三條 本章程由中國質(zhì)量協(xié)會可靠性推進工作委員會負責解釋、修改。